3.15
昨天,鹿城区消保委发布了年度消费维权案例,内容涉及电器、手机、美发、酒店、婚介等行业。也许这些事情也曾发生在您身上或者身边,不妨来学习下该如何维权的吧。
案例1one失误标错价
去年1月,刘先生趁市区某家电商场促销活动买了一台洗衣机,事后该商场称营业员误将元写成了元,要求刘先生补足差价,刘先生决定退货后,又被要求承担折旧费。经调解,该商家放弃收取折旧费。
误解是因为家电商场的标价失误所造成的,所以家电商场无权收取折旧费,反而应当对刘先生经济损失作出补偿,如承担商品的运输费用等。
案例2two换机遇拖延
去年1月,李女士投诉称自己购买的某品牌智能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先后出现了录像无法拍摄、听筒没声等故障,经售后服务网点确认后给予更换新机,但迟迟未收到新机。经调解,经销商同意如果厂家半个月内仍无法寄到手机,将从上级经销商调货。
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案例3three预订客房被售
去年3月,吴女士称自己通过某团购网站预订了市区某酒店标准客房,但之后该客房被售出。经调解,由酒店方当场支付刘女士补偿金元。
投诉双方在已经达成预订协议的前提下,酒店单方面取消合同,构成合同违约,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在全额退款的同时,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
案例4four免费洗头陷阱
去年12月,周某经过市区某理发店,在推销人员的介绍下进入该店进行免费洗头等服务,事后被告知要收费。经查,该理发店未取得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并存在虚假宣传强制消费行为,被责令停业,并退还周某元。
被诉方已经构成侵犯周某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对于免费活动中存在付款服务的选项,经营者应该明码标价,同时具有告知义务。
案例5five经营者失信
去年1月,刘女士在某商场购买了一件羽绒服,商家在交易过程中承诺,该羽绒服如果在一个月时间内价格有波动,将给予刘女士退补差价,并录音存证。事后,刘女士发现降价提出索要差价,遭到商家拒绝。经调解,商家按承诺退还差价元。
口头承诺也是一种合同,商家一旦对消费者做出承诺,就一定要兑现,不要仅将承诺当成促销商品的一种手段。
案例6six网上找老婆
去年6月,陈先生在某婚介网站开通了会员,但三个月没等来一次约会,因要返乡提出退款遭拒。经调解,该网站给予陈先生会员保留一年,待其返温后继续提供相应服务。
消费者在与婚介机构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明细服务内容,这样若婚介机构未能尽到相应服务,可视其违约。
案例7seven未成年消费
去年2月,13岁的林某在市区某商店买了大量虚拟货币游戏,家长知道后向商家提出退款。经调解,商家返还孩子最后一次的消费金额元,并承诺不会再卖虚拟货币给林先生的儿子。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如果孩子年龄超过10周岁不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本案中商家与孩子交易数额过大,若没有得到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属于无效行为。
案例8eight宣传存误导
去年6月,张女士看到市区某商场化妆品柜台悬挂着“满送30”的海报,在选购价值元的化妆品后认为可以直接抵用60元,后发现实际送的是下次消费才可使用的抵用券,认为海报存在歧义。经调解,该专柜撤掉海报,并同意张女士按照元的价格购买元的化妆品。
经营者的宣传标语是“满送30”,并未明确返还的金额是现金还是消费券,内容存在歧义,张女士可以要求经营者按照宣传广告的内容返还现金。
案例9nine实物样品差距大
去年6月,钟先生在某陶瓷店订购了16块瓷砖,结果实物与样品差距较大。经调解,商家同意重新发货,并给予钟先生元补偿。
钟先生在选购商品时与商家对商品质量作了相应约定,商家应按照约定来履行,违反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10ten快递遗失货物
去年3月,胡先生称自己委托某快递公司邮寄笔记本电脑被遗失。经调解,快递公司承担责任,赔偿胡先生损失元。
按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快递公司经营点应负全责,而快递公司内部的事情应由快递公司自行处理,但对外应该先承担责任。
这些都是“霸王条款”,遇到一定要投诉!
综合温州晚报、
人民日报,谨以致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