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酒店旅行预订可退款吗温州市消保

新年伊始,有消费者吴先生向温州市消保委投诉:

吴先生“双十二”在飞猪平台上购买了宁波东钱湖某酒店的两晚房券,并确定了年1月30日为入住日期。

但是由于国内疫情的新变化,温州市政府发布了新一轮的防疫政策,医院根据市政府要求规定职工非必要不可出市,因此没有批准消费者的假期申请。

消费者向该平台以及酒店提出了退款要求,但酒店方和网站平台均不予退款,称在网页的预定程序已给予了消费者冷静期,也有谨慎购买的提示,且消费者已经预定了入住日期,无法退单。同时,市政府的文件中并未提及1月30日前后禁止出市,此种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接诉后,市消保委与酒店所在地宁波市消保委积极沟通,在东钱湖消保委的调解下,酒店同意给予消费者延期至四月底。

随着我国传统佳节春节临近,一些有外出旅游计划的消费者开始预定酒店、民宿。但是随着我国新冠疫情的新一波来袭,各地政府纷纷倡导外来人员留本地过年,本地人员非必要不要出市、出省。为引导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又安全的新春佳节,1月22日上午,温州市消保委发布春节旅行消费提示:

消费者出行前要充分了解本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消费者可以上网查询各地的疫情防控信息,及前往目的地需携带的证明材料(核酸检测证明、车辆通行证等),避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

预定酒店和报团旅游时,应充分了解退订政策。建议勿太早向酒店确定入住时间或与旅行社签订出团合同,最好待临近出发前办理好请假、通行等手续后再进行确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出发前应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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