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民间借贷债务危机

一、民间借贷风险内控机制

1、完善债务合约

根据现代契约经济学理论,市场上所有的交易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市场交易或者靠显性契约或者靠隐性契约来保障实施。金融活动同样也是通过各种契约来完成的,金融契约是规制金融交易的文件协议或关系凭据。

正规金融契约是通过国家的强制性制度、规范的经营和有效的监控来维持,而民间金融则是依赖在获利机会诱导下自发形成的私人契约执行机制运行。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契约相当不完备,多数民间借贷是缺乏书面合同而仅靠口头约定的信用借贷,真正签订合同的情况并不多见,即使有借贷合同,合同条款也较为简单,诸如担保人、利息、借款金额、期限、担保和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很少涉及。

历史上,民间借贷在如此简单的契约执行机制下却拥有比正规金融还低的违约率。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简单的不完备契约逐渐暴露其自身潜在的风险,难以适应迅速发展的借贷市场。

加上处于结构洞位置的参与者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控制力量套取利差。此时,民间借贷关系很容易演变为大规模的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的借贷网络,导致潜在风险随着网络的扩展而蔓延,民间借贷债务危机便会在内部张力和外部冲击的双重压力下爆发。

因此,严格控制处于结构洞位置参与者的套利行为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尤其是处于结构洞位置的大型借贷参与者,如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和资金掮客。

而控制其套利行为的关键在于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民间借贷债务合约,这里可以借鉴正规金融的风险控制机制。

银行在审核借款人申请时,会采取贷前调查或者参考客户信用记录等一系列措施来评估贷款的风险度,并据以核定贷款价格。民间借贷活动同样需要对贷款的风险度进行预期,当然形式上可能采取比较简单的方法进行。

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的风险度与这以下因素有关:借款人的财富状况和声誉价值、借款的用途、担保情况、借款规模以及期限等。银行通常将违约风险成本计入借贷价格,即根据贷款的风险度核定借贷利率,高风险高借贷利率,以便补偿其承担的风险。

这种做法是银行较为成熟的固定业务模式。民间借贷可以学习并借鉴正规金融机构的风险预警及管理方法,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在当前缺乏权威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的情况下,不失为防范风险的一种务实做法。

2、培养社会信用观念

长期以来民间信用文化和社会资本等非正式制度在维护和保障民间借贷交易秩序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随着人员的急剧流动与生活方式的迅速改变,社会网络关系强度陡然降低,社会网络成员之间信任度日趋下降,原本封闭的社会网络地域逐渐打开。乡土社会网络逐渐从传统走向现代,“熟人社会”越来越向“陌生人社会”转化。

这导致放贷人所掌握的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大打折扣,由于认知能力等主客观因素的限制,放贷人很难判断项目风险和收益情况。

借款人出于自己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发布虚假信息,比如在“吴英案”、“跑路潮”等重大案例中,一些老板极力包装自己和公司隐瞒债务真实情况,大量借入民间资金,从事高风险投机活动。

此外,民间市场存在法律盲区,放款人无法追究提供虚假信息借款人的任何法律责任。这就使得声誉惩罚机制对借款人的威慑力极小,从而导致民间借贷风险极高。

当前农村社会自身的现代金融文化基础薄弱,不足以支持这种大规模的借贷,因此需要培育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土壤。

不仅要重视社会道德规范、民俗村规家法等方面的非正式制度文化,还需要在整个社会中牢固树立诚信观念,使遵守契约成为社会普遍的共识。

降低民间借贷活动中潜在的交易成本,加大借款人声誉价值惩罚力度,以充分实现民间信用的经济价值。

实际上,现代契约精神、信用观念、风险意识、法律意识等维系现代金融市场交易正常进行的思想认识基础的缺乏,必然加大农村金融市场化融资交易成本和潜在的交易风险,这方面的进一步提高必然会促进民间借贷作用的发挥。

、提高企业项目收益率

企业将民间借贷资金投入项目获取的收益率越高,表明其贷款偿还能力越高,因此其风险较低。为什么实体经济过去可以负担得起民间借贷的利率,而在今天却不能,不是今天的民间利率上升了,而是实体经济的收益率下降了。

从温州“跑路潮”事件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危机的实质是产业空心化的加剧,是产业升级遇到瓶颈的反映。温州产业丧失了先发优势,其市场同质化、重复化,产品层次低,产业附加值低,其产业处于世界价值链底端,只能赚取微薄的加工费。

而这微薄的经营利润很难维系企业的长久生存,当生产经营环境恶化到使企业难以为继时,中小企业“脱实入虚”,将企业生产资金投向资产市场和金融领域,进行投机炒作。

这使得金融资源不仅不能支持实体经济,反而助长了经济的泡沫化,造成实体经济产业升级面临融资来源不足和融资成本过高的困境,而产业不能升级又使得实体经济继续进行金融资源的炒作,从而陷入恶性循环。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借贷风险,就必须构建最优金融支持体系,充分发挥民间借贷支持实体经济进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方面的功能。

从历史规律来看,最优的金融支持体系是与特定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演变相适应的金融支持体系。目前随着产业层次的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模式面临从主要依靠技术模仿和物质资本积累向主要依靠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和效率提升的方向转变。

要实现这种转变,仅仅依靠正规金融体系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借助民间资本的力量。我国的民间资本经过0多年的发展,已经从剩余资本发展成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

其规模的壮大也使得传统依靠地缘和血缘为纽带的合会金融形态失去了主导,取而代之的类金融机构形态。因此,当务之急是构建合理的民间借贷融资体系,使民间借贷突破规模和范围界限,发挥其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如此以来,便能有效地提高企业项目收益率。

二、民间借贷风险外控机制

1、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金融加速器之所以对中小企业的负向冲击更强烈,是因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因此畅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提升企业在经济衰退时的生产能力,减缓外部冲击。

而关于如何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尽快设立创业板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积极培育和发展债券融资市场以及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等。

外部融资溢价根源于银企信息不对称,因此一切降低金融摩擦的因素,都可以减弱负向反馈对中小企业的冲击。

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完善企业的信息发布机制,从而使银行不用局限于参考企业净值和资产负债表等硬信息发放贷款,同时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网,利用网络平台优势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创造便利,从而最终达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得到拓宽的效果。

2、推行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促使人们重新审视传统金融监管方法的内在缺陷,并开始注重旨在降低系统性风险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早在20世纪70年代,国际清算银行就提出应该从金融体系的整体来进行金融监管框架的设计。

当前,人们普遍认为如果不能给予顺周期合适的处理和监管,旨在稳定短期通胀率目标调整的货币政策可能导致过于长久的政策忍耐,并引发中长期的金融失衡和严重的系统性风险,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的逆周期监管机制成为共识。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在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中居于核心地位,加之商业银行利润驱动和有限理性,紧缩的货币政策通过资产负债表加速器放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波动,表现出明显的顺周期性,结果引发民间借贷危机。

因此,必须通过运用逆周期的相关手段来保持金融和经济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协调。具体从这三个方面展开:第一,鼓励我国商业银行形成多样化的业务模式,经营多层次的业务品种,特别是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

第二,加强对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之间和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性监管。第三,重点监管房地产市场、地方融资平台和非正规金融等薄弱环节。

其次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与货币政策协调。传统的货币政策是典型的总量调节,这种调节对信贷结构、资产价格波动等局部失衡无能为力。

这种以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率为调节的政策和经济结构性失衡是不匹配的,因此,基于宏观审慎的监管措施成为促进金融稳定的重要工具。

宏观审慎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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