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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和妈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广大男生心中的千古难题,国家帮你们做了决定!
近日,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公布,试卷二中就出现了这道令男生困惑许久的难题,不过在考题中,母亲和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处大火之中。昨晚8时,司法部网站公布了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参考答案:女友和妈同时遇险,先救妈是对的!
不救妈构成不作为犯罪!
一起来看下这道“神题”↓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题)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你想好了吗?选几?要公布答案咯……
司法部公布的参考答案是:ACD。
C是正确的!请再仔细体会一下这句话:“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也就是说,女友和妈同时遇险,只能救出一人的时候,国家要求你救妈!
当女友变成老婆,就又不一样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表示,甲对女友只有道义上而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如果先救其母,女友死亡的,不构成犯罪,反之,如果先救女友而母亲死亡的,构成不作为犯罪。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也表示,甲对母亲有赡养义务,不救则涉嫌遗弃罪,而对女友则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另外,如果先救女友而没能救出母亲,“重色轻母”也不合道德、情理!
但如果甲的母亲和老婆同时遇险,先救谁“安全”呢?因为甲对两者分别负有救助、扶助义务,所以甲就得抓紧时间努力救人了!
名词解释:什么是“不作为犯罪”?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不作为犯罪的定义存在争议,目前相对来说接受较广的定义是: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就是“应为、能为而不为”。比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
丁一元向记者举例说,公安干警在遇到歹徒向群众行凶时,袖手旁观,无动于衷,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么该公安干警就构成了不作为犯罪。
鲜活的生命都需要被尊重
广州一名基层法院刑庭法官向记者解释,认定未救母亲构成不作为犯罪,主要是考虑到子女对母亲有救助义务而没有实施救助。依据《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也就是说,救助父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而女友不在其列。
但该法官也表示,司法考试部分题目本身就存在争议,生命权是平等的,鲜活的生命都需要被尊重。
很多网民笑指专家虽然作出法律上的解答,但现实上若遇上时,应该要先救谁,依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来看看~网友们的“机智”回答(前方高能):
“首先你得有个女朋友”
……
“其实可以机智一点的可以教女朋友游泳”
“因为我的不孝,我丢了两分。。。”
(熊孩子,你别跑……)
“我现在想教她俩游泳…”
(亡羊补牢)
“找个会游泳的女朋友,我太机智了”
(我会……小编你的节操呢…)
“肯定是救妈妈呀,女朋友会浮起来的。”
(几个意思……)
“是国家要求的”
“国家也是操碎了心”
“突然感觉单身狗有单身狗的好处”
(偷着笑去吧)
“因为我妈会先救我”
(果然世上只有妈妈好)
“先救火,行吗”
……
来源:温州晚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
编辑:柏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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