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个意见,一是县前头图书馆原来二楼的阅览室被单位占用,想了解下是什么情况,二是24小时图书馆的报夹太少,三是新书被外借后,读者看不到新书,很遗憾。”70岁的书迷池老伯对图书馆提出自己的建议。
“好的,老师伯,我记下来了,我们办公室去了解下,肯定给你一个答复。”反映的是对图书馆的建议,对面那边坐着的,不是图书馆馆长,却是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市总商会副会长李国胜。李国胜把池老伯的意见和建议一一记录,仔细询问发生时间,嘱咐池老伯留下联系方式。
这一幕发生在昨天下午的“温州市图书馆首个理事接待日”上。
据了解,温州市图书馆为全国十家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试点单位之一,年全省率先组建成立理事会,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市总商会副会长李国胜被推选为温州市图书馆首届理事会理事长,并制订周末理事接待日规则。今后,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日,首届理事会成员逐一接待读者,征询民意,并将及时梳理意见、建议反馈给图书馆管理层,以进一步提高读者服务效能。而图书馆理事接待日,在全国来说,尚属首创。
作为全国改革的试点单位,理事会在图书馆的发展规划、预算等方面具有决策权,根据理事会运行规则,温州市图书馆馆长执行理事会的决策。李国胜透露,图书馆理事会正在组建、筹备“温州图书馆基金会”,“文化部门已经批准,并上报到市政府层面了。基金会通过政府、理事会出资,面向社会募集基金,凝聚和整合有志于文化公益事业的社会力量,促进温州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繁荣发展,同时图书馆方成立图书馆基金会理事会,管理基金会。基金会的批准,快的话,5月份左右就会有结果。”李国胜说。
李国胜介绍,基金会成立后,将建立“温州工商界读书会”。“企业家非常需要这样的沟通、交流的平台,我们想通过读书会的平台,在图书馆浓郁的人文氛围中,一起读书、交流,从而改变企业家的生活方式,培养企业家阅读的习惯,熏陶企业家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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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6日,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成立。温州市图书馆作为省文化厅确定的五家法人治理试点单位之一,探索行政主管部门由“办文化”转变为“管文化”。《温州市图书馆章程》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职能,以及与主管局之间事权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依照《章程》赋予理事会的职权,理事会将享有图书馆建设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重要服务、大项经费开支、薪酬分配等事项的决策权,大部分公共文化服务的行事权等。文化主管部门将腾出更多精力,依照法规行使行政监管职能,真正实现管办分离。
来源:温州晚报
作者:王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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