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温州的20年住房土地使用证到期问题引发全国
这些土地使用证到期的房子主要集中在温州市主城区鹿城区,在鹿城区横河北新村、水心、上陡门等社区,部分居民房屋的20年期限土地使用证从去年开始陆续到期。
后经温州市国土部门统计,温州市主城区土地使用证到年底到期的有多宗,到年底到期的有多宗,主要集中在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等特定区域、特殊时期的特定房屋。
之后,温州市政府将有关情况分别上报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今年4月20日,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温州市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延长问题。
今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发布会上确认,温州20年土地使用期限的房子,依照过渡性办法处理,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最受
之所以称之为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特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就是“两不一正常”,一定不能给下一步相关部门作出法律安排不一致或者设置障碍。
对带有普遍性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问题,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
据相关知情人士介绍,国土资源部的发布会结束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立即开会讨论,研究具体的土地证过期处理方案。不过,温州国土资源局对外界疑问尚未进行具体回复。
相关房主急问操作细则
要等到年再落实
这条消息一经发布,与此事有切身利益关系的温州“撞期房”房主们就奔走相告。
“真是太开心了,完全喜出望外!”75岁的陈思权第一时间赶到国土资源局办事窗口,向工作人员询问房屋如何续期。
不过,让他有些失望的是,工作人员说,虽然上面有了说法,但要等到明年才能落实,而且还没有具体的续期办法。“只是说可以交易过户了。”
陈思权的房子位于鹿城区人民路一个老小区的8楼,因为年纪大了,上下很不方便。他急切地想将房子出售,然后换套低层的房子养老。“现在上面说可以交易了,我的心也踏实了。”他已经开始计划,将老房子稍微装修一下,期望能卖个好价钱,出手也能快一点。
家住横河北新村的王女士则有些担忧,“土地证上的登记日期不变,也就是说还是属于过期房,卖房子的时候,肯定会因为这个打折扣。”
无论是买房的,还是卖房的,都是喜忧参半。“政策不明确,我们心里没底,不管怎样,希望不要影响到房子的价值。”一位姓王的温州市民说。
来源:住在杭州网
编辑:招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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