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年浙江省“金海豚”游泳锻炼达标活动暨温州市“紫荆假日杯”游泳俱乐部
青少年游泳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浙江省“金海豚”游泳锻炼达标活动,推动我市游泳运动开展,经研究,定于8月中旬在瑞安市塘下镇举办年浙江省“金海豚”游泳锻炼达标活动暨温州市游泳俱乐部青少年游泳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参赛工作。
温州市体育局
年8月11日
浙江省“金海豚”游泳锻炼达标活动暨温州市“紫荆假日杯”游泳俱乐部青少年游泳联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
二、主办单位:温州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温州市游泳协会、瑞安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塘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市救生协会、瑞安城市体育俱乐部、温州晚报、瑞安日报、温州游泳在线、捷胜体育、瑞安市金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年8月16日。
(二)比赛地点:瑞安市塘下镇城市体育俱乐部游泳池。
六、参加单位:
全市各游泳社团组织、各游泳俱乐部。
七、年龄组与竞赛项目
(一)7岁以下组(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蛙泳50米持板蹬腿、自游泳50米持板打腿、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二)8岁组(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出生):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
(三)9岁组(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出生):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
(四)10岁组(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出生):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
(五)11-12岁组(年1月1日至至12月30日出生):米仰泳、50米蝶泳、米自由泳、米蛙泳。
(六)13-15岁组(年12月30日至年1月1日出生):米自由泳、米蛙泳。
(七)团体接力项目:12岁以下组4*50米蛙泳、4*50米自游泳。
(八)游泳达标组:金海豚达标活动全国达标项目(附二)。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凡身体状况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游泳运动能力(深水游泳米以上)的运动员均可参加;
(三)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可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四)计分办法:
1、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分。
2、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
3、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4、设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
5、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6、比赛项目参赛不足1人取消该项目,允许运动员改变参赛项目。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单项前8名者颁发大会证书,奖牌,参赛运动员按成绩颁发“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三)设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杯。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俱乐部及单位于年8月1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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